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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气候大会盘点

    京都气候大会

    时间:1997年12月

    地点:日本京都

    成果:大会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对2012年前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也是设定强制性减排目标的第一份国际协议。《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开始生效。根据这份议定书,从2008年到2012年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

    巴厘岛气候大会

    时间:2007年12月

    地点:印度尼西亚旅游胜地巴厘岛

    成果:本次大会取得了里程碑式的突破,确立了“巴厘路线图”,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巴厘路线图”建立了双轨谈判机制,即以《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为主进行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按照“双轨制”要求,一方面,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要执行其规定,承诺2012年以后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和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则要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采取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波兹南气候大会

    时间:2008年12月

    地点:波兰西部历史名城波兹南

    成果:总结了“巴厘路线图”一年来的进程,正式启动2009年气候谈判进程,同时决定启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基金。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

    时间:2009年12月

    地点:丹麦首都哥本哈根

    成果:会议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尽管《哥本哈根协议》是一项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协议,但它表达了各方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锁定了已达成的共识和谈判取得的成果,推动谈判向正确方向迈出了第一步。同时提出建立帮助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绿色气候基金。

    坎昆气候大会

    时间:2010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

    地点:墨西哥海滨城市坎昆

    成果:本次会议的成果体现在,一是坚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保了2011年的谈判继续按照“巴厘路线图”确定的双轨方式进行;二是就适应、技术转让、资金和能力建设等发展中国家所关心问题的谈判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谈判进程继续向前,向国际社会发出了比较积极的信号。

    德班气候大会

    时间:2011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

    地点:南非海滨城市德班

    成果:大会通过决议,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决定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对于绿色气候基金,大会确定基金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金融机制的操作实体,成立基金董事会,并要求董事会尽快使基金可操作化。在德班大会期间,加拿大宣布正式退出《京都议定书》,此逆国际潮流之举遭到了各国媒体、环保组织和专家的谴责。

    多哈气候大会

    时间:2012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

    地点:卡塔尔首都多哈

    成果:大会通过的决议中包括《京都议定书》修正案,从法律上确保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在2013年实施。此外,大会还评估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工作组成果,并通过了有关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多项决议。

    华沙气候大会

    时间:2013年11月

    地点:波兰首都华沙

    成果:本次会议主要取得三项成果:一是德班增强行动平台基本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二是发达国家再次承认应出资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三是就损失损害补偿机制问题达成初步协议,同意开启有关谈判。